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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 | ||||||||||||
更新日期:Thursday, March 26, 2009 访问次数:6 企业性质:机关 省份/国家:湖南 联系人: 部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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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定向选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天心区拟面向全国定向选用15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用原则 选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选用人员纳入长沙市天心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或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 3、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 6、具备拟任职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天心区定向选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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