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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人事局 |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质量,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中小学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学校36所,计划招录9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计划为15人。各单位招聘学科和人数见《2009年东台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良。 ①小学师资 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达到二等乙级标准,其中语文师资必须达到二等甲级标准;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可任选小学一门学科;幼教专业可以选报音乐学科);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②中学师资 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其中普通高级中学主要学科必须达到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普通话达到二等乙级标准,其中,语文学科必须达到二等甲级标准;专业对口;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③职教(含电大 、少年宫)专业课师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知识笔试、面试、体检、公开选岗、公示拟录人员名单、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为2009年4月27日-30日(8:00-18:00),地点在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由市纪委、监察局、人事局、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审查资格。 (四)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1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5月7日凭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笔试分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150分(教育基础理论30分,学科专业知识120分),合格标准为90分。职教专业课师资不考教育基础理论,只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50分,合格标准为90分。 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及业务素质考核,采用上课(微型课、片段课)、专业技能展示等形式,总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按照笔试和面试的合格成绩合计成总分,分学科从高到低,按具体学科招聘计划人数依次选岗。总分相同者,笔试成绩优先。如出现空岗,实行依次递补。 (六)体检 按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拟录人员名单 拟录人员名单通过东台教育网和东台市教育局公告栏公示。 (八)聘用 被录用人员于2009年8月10日至15日凭《录取通知书》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到时应届毕业生还须按招聘条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市人事局、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515-85237800、0515-85212748。 监督电话:0515-88106315、0515-85226544。 [2009-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