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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经济发达,交通便利,位于全市现代服务业中心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处于全市领先地位。2005年被授予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2006年被授予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2007年确定为湖北社区卫生体系建设试点区,2008年率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也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为了进一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 聘 条 件 |
考试类别 |
备注 |
||||
最高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笔试 |
面试及考核 |
|||||
1 |
公卫 医生 |
5 |
具备派遣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30 |
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优先 |
√ |
√ |
凡经录用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制。 |
2 |
临床 医生 |
8 |
具备派遣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30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全科)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优先 |
√ |
√ |
|
3 |
中医 医生 |
2 |
具备派遣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30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康复)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优先 |
√ |
√ |
|
4 |
检验 |
2 |
具备派遣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30 |
本科及以上 |
检验(临检) |
|
√ |
√ |
|
5 |
护理 |
6 |
具备派遣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30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取得护理资格证的优先 |
√ |
√ |
|
6 |
放射 |
2 |
具备派遣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30 |
大专及以上 |
影像医学 |
|
√ |
√ |
|
7 |
B超 |
2 |
具备派遣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30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 |
√ |
|
8 |
信息管理人员 |
10 |
具备派遣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30 |
大专及以上 |
医院(卫生)管理 |
取得计算机等级优先 |
√ |
√ |
|
合 计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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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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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内(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2、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者优先;
3、具备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三、招聘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简历一份
3、1寸相片2张
四、聘用形式及福利待遇
1、凡被录用人员第一年均按国家规定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具有管理能力的人员可聘用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助理;
2、凡被录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将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3、凡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3月23日至4月28日
报名地址:江汉区马场角路50号6楼6023室
联系电话:江汉区卫生局人教科027-65669575
邮政编码:430015
欢迎有志于社区卫生服务和基层公共卫生事业的同志积极报名,我们相信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