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邱发[2005]11号、邱办[2005]18号文件精神和县编委意见,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08年2月5日第2期),霍邱县支持霍邱中学高中教师五年,共120名,连续三年每年从在职教师和应历届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选调、选聘40名。特制定我县2009年度霍邱中学选调、选聘教师实施方案。
一、选调、选聘原则 1、按需设岗; 2、公开、公平、公正; 3、竞争、选拔、择优。 二、对象与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选调对象为县内外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选聘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需专业对口。 3、为更好地吸引县外优秀人才到霍邱中学任教,建立优秀人才“绿色通道”,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者,考察合格并经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原则上免试调入。 ①市级以上的“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 ②三年以上高中教学经验的硕士研究生; ③市级以上的“优秀班主任”; ④36周岁以下的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 三、选调、选聘名额 选调、选聘教师总名额为40名,具体岗位设置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物理4人、化学4人、政治3人、历史3人、地理2人、生物2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其中选调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人员不超过10人,当学科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设置数时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0人时,通过考试择优录用(具体见“方法与程序2”)。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选调人员在其他选调、选聘参与人员笔试前予以确定,其所占岗位职数从总岗位数中扣除。 四、方法与程序 1、报名。选调的在职教师须持本人申请、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应聘者,还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选聘的应、历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还须持院校证明(届别、专业及表现等)。历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和高中教师资格证,硕士生还须持硕士学位证书,以上人员于2009年4月7日至4月13日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考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2、“绿色通道”选调人员的确定 当学科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设置数时,通过上课的办法确定选调人员;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0人时,通过笔试考《教育法》、《教师法》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0人。若出现笔试成绩相等时,以《教育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以上两种情况均不存在时,根据报名情况直接确定选调人员参加考核体检。 3、笔试 考试内容:公共知识:《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学》、《心理学》(50分);相应高中学科专业知识(150分)。 考试时间:2009年4月25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 下午:15:30-16:30 公共知识 考试地点:城区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复习参考书:《教育学基础》(安徽科学出版社,全国12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2002年版);《现代心理学基础》(安徽人民出版社,柳友荣主编,2003年版)。 监考人员:按照高考规格组织考试,抽调得力教师进行监考,由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负责督查工作。 试卷制定:由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负责。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予以公示。参加考试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查分。 4、加分。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加分: ①硕士生加10分; ②省级品学兼优本科毕业生加5分; ③2006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加10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以最高分计算,不累计加分。专、本连读的本科毕业生以本科获得的证书为准。报名时须交加分因素相关的证件、有效证明及复印件。 5、面试 面试对象分学科以笔试得分和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当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笔试成绩相等时,以专业课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当报名人数不足时,仍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初选。面试采取备课、上课的办法进行,备课时间2个小时,上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备课分值为20分,上课分值为80分。由县教育局、人事局统一组织评委进行,监察局全程监督。上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现行高一教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程序的掌握以及教学效果。抽签确定上课的具体内容和顺序,5-7名评委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并予以公布。具体方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预选。每人的得分由笔试分数、加分和面试分数相加组成。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预选。分数相等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相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也相等,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预选情况将予以公示。 7、考核、体检。主要考核参聘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等情况,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年龄以个人档案为准。违纪受到处分且时间未满者、已受刑事处罚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者,取消预选资格。采用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预选资格。空缺名额按预选办法予以递补一次。 五、聘用 选调的县内外教师按正常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选调、选聘的教师五年内享受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和义务,其职称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均在霍邱中学办理,到霍邱中学工作后一律纳入聘用合同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由财政供给。五年后,对不愿留任的可在城区学校编制内有计划地通过考试考核择优流动,也可在编制空缺情况下回原单位工作或到农村学校工作;留任的教师人事管理与前五年相同,工资仍由财政供给,连续工作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公办教师待遇不变。经考核不合格或违纪违法的教师,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霍邱中学选调、选聘教师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在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圆满完成选调、选聘任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办理选调、选聘工作有关事宜。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这次选调、选聘工作关系到应聘者的切身利益和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精心组织,确保各个环节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3、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增加工作透明度,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选调、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县设立举报电话(监察局:6022896,人事局:6081513,教育局:6080754),在选调、选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