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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名,其中:幼儿教师2名;小学教师8名(语文、英语各2名,数学、音乐、体育、美术各1名);初中教师10名(语文、音乐、美术各1名,体育、社会各2名,科学3名);高中教师12名(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3名,物理2名,历史1名);职业教育专业教师3名。
其中磐安中学1名(物理)、磐安二中4名(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教师各1名)面向具有相应专业的2009年硕士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2009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及省内师范院校应届省优秀毕业生招聘。职业教育专业教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办法另行制订)。
被浙江师范大学批准免试就读教育硕士的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聘用(在4月5日下午5︰00前签约,并相应核减该专业招考名额)。
报考人数不足招考人数2倍的,相应减少该学科(岗位)的招考名额,其名额调整到其它学科(岗位)。
二、报考条件:
热爱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磐安籍人员。
学历要求: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相同或相近岗位。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带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随带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于4月6日至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含教材教法)。教育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4月18日一天,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除幼儿教育外,其他学科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等素质。
幼儿教育面试进行技能测试和答辩。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舞蹈、绘画、弹唱等。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为百分制。幼儿教育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其他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
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幼儿教师的,折算后笔试成绩加2分。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 幼儿教师的人员,若近4年本人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成绩(或取得个人比赛前三名名次或为团体项目比赛前三名中的主力队员),折算后笔试成绩加2分(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办法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2009年应届毕业生的考核结果以学校发回的个人档案为依据,不再重新组织考核。其他人员由人事、教育部门共同组织考核。
六、录用签约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根据招考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在报批录用前,如遇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替补。如面向全国招聘人员自动放弃的,有同专业面向县内招考的,按该专业考试成绩依次替补;没有相同专业的,由初中科学专业考生替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在报名、考试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由于在校表现不好,毕业时未撤消行政处分的;
(3)2009年7月10日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的。
七、本公告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教育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