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统计工作人员 1 统计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 大学本科以上
互联网网站编辑人员 1 新闻、中文专业,熟悉电脑网络技术,具有摄影、图片后期制作技能者优先。全日制普通高校 大学本科以上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3、男身高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杭州市城区常住户籍(含萧山、余杭区);
6、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7、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如果同一岗位应聘人数少于5人,则取消该岗位的招录。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3、上传照片。时间:
4、网上缴费及确认。时间:
已确认人员在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0%,时间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取每一职位的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地点设在省检察院九楼会议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0%,合格分为60分。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正式面试前10天在网上告知,如有列入面试的人选经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者排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遇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2的比例进入考核,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和方法参照公务员考察录用标准执行。
考察中发现报名情况和事实不附者,视为不合格。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人事编制网上公示7天。
(六)录用。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享受浙江省社会公益类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在省检察院机关工作。
联系人:省检察院干部人事处:李老师
电话:0571-88810082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