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简介
为加强我国环境保护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原国家环保局于1989年12月31日决定设立“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外经办”)。1997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正式设立“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以下简称“对外合作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金、履约项目资金、双边援助资金及其它对外经济合作事务的管理工作。1998年,成立国家环保总局后,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对外经济合作职能,新增非经济领域的对外合作事务职能,承担履行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对外合作中心下设八个业务处及综合、财务、合同、大楼建设办等综合管理处。
项目一处:负责组织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资金、联合国有关机构常规资金项目的开发和实施。
项目二处:负责组织利用双边、区域金融组织等外资环保项目的开发和实施。承担中意、中德环保合作项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发和实施与水环境保护有关的相关项目。
项目三处:负责组织保护臭氧层相关国际公约履约项目的实施;承担与履约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和日常性工作,以及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项目四处:负责组织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利用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的开发和实施。负责组织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相关的项目开发和实施。
项目五处:承担《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该公约履约项目的开发和实施。
清洁发展机制(CDM)工作组:组织《京都议定书》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开展有关气候变化政策的研究。
国际咨询组:引进和输出环境保护技术和知识,为中国环境保护及对外投资和贸易的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服务;负责对外合作中心信息管理,为中心提供信息技术、网络通讯等技术支持服务。
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工作秘书处:研究GEF和相关国际环境公约的政策与战略;为建立中国和GEF的合作总体框架提供技术支持; 鉴别、审评、监督和评估中国GEF项目;组织和管理中国GEF工作专家队伍;宣传中国GEF工作。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招聘岗位信息及说明
一、 招聘岗位
英语翻译3名。其中一名为同传翻译。
二、 岗位职责
从事环保国际公约履约,双、多边合作,国际环境政策研究和环保国际咨询服务等相关领域工作。具体承担:
1、参与国际合作重要会谈、研讨会和培训活动,承担相关翻译工作;
2、负责重要英文文本(合作协议、合同、谈判文本等)的起草、翻译或文字审校;
3、参与国际合作项目的合作考察、并承担相关翻译任务;
4、协助准备项目建议书英文文本的起草和报批前审校;
5、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实施;
6、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 资质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环保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2、 正规院校全日制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09年度应届毕业生;
3、 熟练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译技能,具有较高的口译能力,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优良;
4、 良好的团队沟通和协作能力;
5、 良好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6、 有环境保护、国际会议等相关翻译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简历收取(一周)、初次面试、笔试(含英语和综合)、英语口试、综合面试、体检、通知录取。
五、 简历投递
请将简历发送至电子信箱:liu.ping-zp@
如应聘同传翻译岗位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
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11日
六、 相关说明
所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可解决北京市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