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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乡镇中小学教师通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新人函[2009]50号《关于下达和田地区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通知》要求,下达和田地区各县市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1000名。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布招聘计划、岗位和岗位要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凡2009年7月20日前毕业的,学历、年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业务水平达到自治区关于教师资格规定及和田地区有关规定要求,自愿参加招聘考试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09年4月1日——2009年4月30日到各县(市)教育局办理报考手续。外地考生也可在和田教育信息网(网址:
ww***.cn[点击查看])或和阗信息港(网址:
ww***.cn[点击查看])报名,自行下载、打印《2009年和田地区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2009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并认真填写有关内容。
四、报考条件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不受身份限制,但必须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热爱教育,热爱教师职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边远贫困乡村学校任教。
(二)学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1、报考初中教师: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师范类)。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必须是本专业毕业生。报考其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三)汉语水平条件
为了适应“双语”教学的需要,报考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
报考小学、初中民语言岗位的人员,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必须达到3、4级水平或相应水平。
报考小学、初中 “双语”非汉语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必须分别达到5、6级水平或相应水平。
报考小学、初中汉语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HSK等级分别达到6、7级水平或相应水平。
汉族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
(四)身体条件
1、年龄:报考考生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四肢健全,五官端正。各项体检指标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五)招聘范围
不限区域,面向全国。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均不受民族、性别和身份限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和田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5、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特岗教师。
五、报考程序
(一)报考者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所在单位介绍信,到和田地区教育局及和田地区各县(市)教育局报名。报名时须填写《2009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交纳报考费用15元,每门课考试费用40元,准考证及相关表格工本费0.5元,四张一寸同一底片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多报,多报无效。
(二)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开据的附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钢印公章的介绍信参加报名、考试。为了便于考生报名,在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学院、昌吉学院、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各设立一个报名点。
(三)外地考生也可在网上报名:登录和田教育信息网(网址:
ww***.cn[点击查看])或和阗信息港(网址:
ww***.cn[点击查看])下载相关通知和表格,认真填写《2009年和田地区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2009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于4月30日19:00(北京时间)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邮箱地址:
htzpb@。在网上报名的外地考生,必须在
5月5日—5月10日19:30(北京时间)前将《2009年和田地区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2009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有关证件原件、报名费、考试费交和田地区中小学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教育局)确认审核,方可办理准考证。
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一)考试时间:2009年5月16日-5月18日,上午10:00时—12:00时,下午:16:00时—18:00时(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二)考试地点:和田市。
(三)考试科目:民语言岗位包括四门基础科目(政治、汉语、数学、维吾尔语文)和所报岗位专业科目。报考民语言岗位的考试用维吾尔语命题和答卷。
“双语”岗位包括四门基础科目(政治、汉语、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所报岗位专业科目。报考“双语”岗位的考试用汉语命题和答卷。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四门基础科目考试成绩的平均分×60% 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总成绩。
七、政审、面试、体检及毕业证审查
(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生参加政审、面试和体检名单。
(二)考生在所在报名县(市)进行政审。
(三)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地区教育局进行确认,同时缴纳面试费40.5元,填写相关体检表格并按医院收费标准交体检费,分批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面试、体检时间视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四)毕业证审查。审查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聘名单公布
经政审、面试、体检、毕业证审查合格的考生按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名单并进行公示。
九、录取、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在招聘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发生。如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阅卷、登分、政审、体检任何环节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政策规定录用的现象,将立即取消被聘人员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和田地区中小学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政治思想审查、面试和体检情况,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聘用人员。
(三)教育行政部门将拟聘教师名单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地区人事局审批办理工资、社会保障等手续。
(四)新增教师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教育局、学校与应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明确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定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
(五)合同期为三年。聘用合同经人事部门签证,并作为办理工资基金有关手续的依据。每三年为一个聘用期,聘用合同期满,按国家规定政策续聘,续聘继续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教师在聘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教师均进入国家正式编制,由财政统发工资。
(六)新增的聘用教师全部充实到各县、市、乡、镇、农村中小学校任教,试用期为一年。
(七)为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设立了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咨询电话:2030457;举报电话:2023466、2025164
和田地区2009招聘教师岗位情况汇总表 |
学科
学段 |
文科 |
理科 |
合计 |
语文 |
思品
思政 |
汉语 |
英语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美术 |
数学 |
信息技术 |
科学 |
生物 |
体育 |
物理 |
化学 |
小学 |
维语授课 |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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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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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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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
双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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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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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
51 |
152 |
40 |
50 |
|
50 |
|
|
516 |
中学 |
维语授课 |
38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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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38 |
双语授课 |
|
20 |
37 |
8 |
33 |
42 |
21 |
24 |
51 |
26 |
|
32 |
41 |
35 |
31 |
401 |
合计 |
83 |
70 |
99 |
8 |
33 |
42 |
82 |
75 |
203 |
66 |
50 |
32 |
91 |
35 |
31 |
1000 |
《各县需求情况分布表》及《和田地区2009年招聘教师报名表》见本网站右下侧下载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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