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隶属: |
单位联系人:袁老师 |
联系电话:13583331809 |
传真: |
信箱:yifeng1912@ |
单位主页: |
单位地区:山东省 |
单位地址: |
单位邮政编码: |
单位经济类型:私有经济 |
单位性质:其它企业 |
总需求人数:2 |
信息登记时间:2009-04-03 |
信息审核时间:2009-04-03 |
信息有效时间:2008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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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1、 能胜任散文写作、故事写作及小品写作的讲师。 2、 能胜任播音主持专业的讲师。 3、 能胜任表演教学专业的讲师。 4、 能胜任电影评论,电视节目分析,纪录片分析教学的讲师。 5、 能胜任摄影教学的讲师。
招聘条件 1、 大学所学专业对口,本科(含)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2、 有教学经验或专业成绩突出者优先录用。
招聘要求 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成熟稳重,富有亲和力,喜爱学生、 擅长教学。 工作形式和工资待遇 工作形式:一年分为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持续约半年,主要是利用学生暑假,寒假及两个假期之间的周六、周日上课。工作时间内的非上课时间不要求坐班,可自主支配时间。工作时间,安排住宿。
工资待遇: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等级 工作时间:每月3000元;非工作时间每月1000元。 第二等级 工作时间:每月3500元;非工作时间每月1000元。 第三等级 工作时间:每月4000元;非工作时间每月1000元。 第四等级 工作时间:每月4500元;非工作时间每月1000元。
所有应聘教师均须有30个工作日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一律按日薪200元计算工资,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教学能力和学生的认可度等综合考评,确定工资待遇,双方满意即签订工作合同。
另:招聘兼职教师数名,要求必须有教学经验。日薪200 ~ 300元。安排住宿,报销单程车票。
联系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照片(生活照),在校成绩单(应届)发至 yifeng1912@ |
翼日丰影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摄影技能培训,影视文化艺术培训为一体的专业机构。隶属于江苏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原南京文化艺术培训中心)。自2002年在山东设立分部以来,以艺考培训为主体。由于工作需要,经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山东教学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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