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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学校、学科、职数
见附件
二、招聘学校地址及联系方法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道德品质优良,符合学科需求,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取得招聘学校所需的相应教师资格。应聘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2009年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
2. 未就业的镇江籍2008年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
3. 国家"211工程"院校2009年本科毕业生。
4. 2009年硕士(或以上)毕业生。
5. 已在镇江市市属学校工作且教学效果良好,尚未进编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否则见习期满后不予续聘。
四、报名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8日至4月24日。
2.报名办法:
符合应聘条件的2009年高校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凭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关学校报名。
五、招聘考试
1.初选
各有关学校于2009年4月8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应分批对应聘者组织初选,初选可采用面谈、能力水平测试、讲课、说课等方式进行。初选入围者方可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者须填写《2009年镇江市新教师招聘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缴二寸证件照三张,并缴纳笔试费100元。
2.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考教育法规及教育的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公共知识。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23日。参加笔试者请于2009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市教育局人事处(健康路2号505室)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后,按学科招聘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5月27日公布。硕士(或以上)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为:备课、说课、回答问题。面试时间为5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4.考试分值和加分项目
总分为150分,其中笔试成绩为50分,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为最低合格线,面试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加10分,不累计加分。
5.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之和划定入围分数线,可调剂计划的学科,按学科需求总数的1:1.2的比例,不可调剂计划的学科,按学科需求总数的1:1的比例划定入围分数线。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录取或调剂。
6.成绩公布
我局于6月5日将考试总成绩和分数线印发至用人学校,同时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和镇江市人事局网站(网址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参加考试者可登录查阅。
六、录用办法
1.面试合格的硕士(或以上)毕业生优先录取。同一专业硕士研究生多且计划少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2.对应聘的本科毕业生,根据硕士毕业生录取后的剩余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志愿、专业以及考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市教育局人事处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参加政审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政审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学校与新教师签订就业协议。新教师报到后与学校签订试用合同,见习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七、纪律监督
为确保新教师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监察室对这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在新教师招聘录用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人事局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监督电话为:85366032,市人事局监督电话为:84403293。
咨询电话:85366042
镇江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岗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