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说明:
1、具备应聘基本条件的非太仓籍生源毕业生,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限定专业一致。
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学前教育学科的,报考时可放宽至二级乙等,但被录用后必须在见习期内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符合上述有关条件、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报考。
3、第一类与第二类不得兼报。报名登记表右上角务必注明报考类别(对第二类学校的应聘者可适当降低合格分数线)。
二、报名时间、地点、材料 报名者需将有关材料在2009年4月15日前寄达太仓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若直接前来报名,请报名者本人携有关材料于4月7日至10日到太仓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办理(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所需材料:⑴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1式1份(从太仓教育信息网下载或前来领取,A4纸);⑵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含报名登记表上1张,背面均写好本人姓名);⑶个人自荐材料(需含有就读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已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有关获奖、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前来考试时验证原件,验证后原件由本人带回)。
报名截止后,由太仓市教育局将汇集的《太仓市教育局招考教师报名登记表》和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名册报太仓市人事局审核,初审通过者由太仓市教育局通知参加考试。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并提供有关材料,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情况不实的,取消报考、录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
由太仓市教育局组织公开招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等)和相关学科内容。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分别在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时交纳。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减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当报考人数不足时,则减少招考计划以确保质量)。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在各学科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太仓籍生源毕业生优先;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体检、录用
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在太仓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发给录取通知书,签订就业协议书。若因教育事业需要增加录用人数,则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用。如第二类中的有关学科人数未招录满,则第一类的相应学科中未达合格分数线但愿意到第二类学校工作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录用。但第一类的有关学科未招满人数,不从第二类报考人员中录用。
被录用的新教师由太仓市教育局通过组织系统内“双选”或统一调配安排工作单位,新教师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一年。凡正式录用的新教师必须遵守我市中小学教职工流动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招录到第二类学校的新教师服务期5年。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见习期满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见习期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
五、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邮政编码:215400;
联系电话:0512-53531169,53531159。
附件:1、
太仓市教育局2009年招聘教师简章(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