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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体局2009年职高专业课教师 和实习指导教师招聘简章
为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职校专业师资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市属职业学校2009年师资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现将招聘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通过公开招考,拓宽吸引优秀技术人才从教的途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解决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紧缺的问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基本素质,身体健康。嵊州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 (一)专业课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统招统考的全日制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省内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实习指导教师: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 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绍兴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和“职业技能带头人”荣誉称号; (2)在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中成绩突出,省级比赛前10名、绍兴市级前6名,嵊州市级前3名;或获得过省三等奖、绍兴市二等奖、嵊州市一等奖以上奖励。 (3)在企业生产一线(车间)工作十年以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并担任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或车间主任、生产组长等职务。 三、招聘需求及具体岗位要求 职高专业课教师共招聘10名,实习指导教师招聘9名。金融、财会专业报名数不足1:3比例,其他紧缺专业报名数不足1:2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聘指标。招聘专业、岗位要求及指标具体如下: (一)专业课教师
1.市职技校:
2.市职教中心:
(二)实习指导教师 市职技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1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嵊州市人才市场(东南路596号,嵊州二中路口) 3.报名方式:报名时随带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一寸照片2张。应届大学毕业生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等;社会人员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户口簿等。 (二)考试 1.应聘专业课教师参加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 闭卷形式,考试分金融、财会、经贸、旅游、服装、机械(含汽修、模具)六大类专业,内容以大类专业的基础知识和通用知识为主,难度为大学本科,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报考人员于4月23日下午4时前到教体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②面试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满分为100分,50%计入总分。60分为合格,不足60分则直接淘汰。 2.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参加笔试和技能考试。 ①笔试 闭卷形式,考试分机械(含汽修、模具、数控)、烹饪两大类专业,内容以大类专业的基础知识和通用知识为主,难度为职校高职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分。 ②技能考试 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技能的实践操作能力,规定时间内完成某个项目或工件的设计和加工制作,满分为100分,60%计入总分。60分为合格,不足60分则直接淘汰。 五、体检 按招聘指标数1:1组织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六、聘用 根据应聘者所得总成绩及体检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各专业拟聘人员。 第一年为见习期,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一年见习协议,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规定 1.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没拿到毕业 证书,聘用人员的学籍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非师范院校和社会技术人员,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教体局设立咨询、举报电话:83022136。
嵊州市人事局 嵊州市教体局 200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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