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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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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宣传文职人员

文章出处: 日期:2009-4-14 13:55:56 责任编辑:caozhong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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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宣传文职人员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宣传文职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编辑、摄影等专业,要求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掌握摄影技术。

 

 

6、男性,台州户籍。

 

 

有专业特长、实际工作经验以及在相关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于4月20日前将个人简历、学历、各种获奖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提交开发区消防大队。

 

 

(二)选拔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等方法进行选拔。

 

 

(三)试用期

 

 

录取人员须经过3个月的培训及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视试用情况确定,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属非现役消防文职雇员,培训和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正式录用后,统一交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部分自负),具体内容以《劳动合同》为准。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五路与白云山南路交叉口(春潮村内)

 

 

邮编:318000   电子邮箱:hello119911@

 

 

联系人:刘性未  联系电话:0576-8868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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