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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肺科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安徽省肺科医院是隶属于安徽省卫生厅的二级卫生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的集呼吸系疾病医疗、预防、科研、宣教和康复于一身的省级专科医院,是上海市肺科医院协作医院、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是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的临床治疗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2009年公开向社会招聘应、历届大专院校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26名(不含参加省人事厅统一考试的硕士研究生岗位),护理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20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 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 身体素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裸眼视力0.8以上。 3. 年龄:专科毕业生≤23岁;本科毕业生 ≤28岁。 4. 学历:经国家统一考试入学的全日制应、历届大学专科或本科以上(按不同专业要求)毕业生,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实习经历,外语必须通过四级以上,计算机通过二级以上,具有相关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招聘岗位工作,其中已取得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 报名时间: 2. 报名地点:合肥市绩溪路397号安徽省肺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551-3615311, 电子邮箱:ahshfkyy@ 3. 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1 ~ 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校推荐信及实习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历届毕业生提交全日制大专或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应聘者填写《安徽省肺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经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及考核 1. 考试 ⑴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⑵ 考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 ⑶ 面试由专家委员会组织进行,主要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仪表举止、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研究与发展潜力、以及利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⑷ 考试时间待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考试程序结束后将拟定的考核对象名单在安徽省肺科医院网站公布。 2. 考核 考核由我院组织考核人员实地调阅应聘人员档案、听取学校或工作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 五、体检及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对象,并组织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有关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的标准执行。 拟聘人选在安徽省肺科医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应、历届毕业生,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2. 应聘人员在考试中缺考,视为退出应聘;在组织考核阶段退出应聘程序,或体检不合格,我院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本岗位其他应聘人员。 3. 按照省人事厅有关规定,新进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4.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省肺科医院解释,联系电话:0551-3615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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