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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教师。
一、专业需求
(1)国际法
(2)民商法 、经济法
(3)法理学
(4)刑法、刑事诉讼法
(5)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6)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制度史、外国法律制度史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热心服务我国的科技教育事业,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985工程"、"211工程"及海外知名院校(特别突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胜任教研室日常教学、管理等相关教师工作,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三、待遇
分别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的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吸引优秀博士进校工作的若干措施》(见哈工大人事处网页)执行。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在4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一并发至hitrsc@,邮件名称注明"法学院应聘-姓名"。收到材料后,法学院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会发出面试通知。
五、联系方法
人事处联系人:李大为 刘堃 0451-86414660,86413279
法学院联系人:高立忠 0451-86403079
人事处
法学院
200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