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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慈溪市社会科学院 | ||||||||||||
更新日期:Wednesday, April 15, 2009 访问次数:11 企业性质:其它 省份/国家:浙江 联系人: 部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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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慈溪市社会科学院是慈溪市委、市政府新成立的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综合性学术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向全国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4名,经济学、管理学、经济地理、社会学专业各1名,要求硕研及以上学历。 应聘简历请发至:cxsky1@ 附: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暂行办法 浙江省慈溪市社会科学院 2009年4月14日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文件 慈党办〔2008〕69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等十三个政策文件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慈党〔2008〕24号)精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等十三个政策性配套文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5日 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员结构,创新管理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业人才,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聘用的紧缺急需人才。 第三条 需求计划须坚持从紧原则,确因工作需要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申报,经市编委办审核并报市编委同意后确定。 第四条 招聘工作由全市统一组织,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具体实施工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办法,一般在每年的9-10月份进行。 第五条 招聘对象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其中本科学历的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应在2年以上,全国重点高校可放宽到应届毕业生。 第六条 聘用人员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合同期限2至3年,其中试用期2至6个月。 第七条 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先进评比等管理工作参照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聘用单位负责。 第八条 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参照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第九条 根据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层次,实行分段计发专项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的10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的5万元。补贴在五年内分3次计发,第一次为履行合同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发给30%,第二次为履行合同满三年且每年考核合格的发给30%,第三次为履行合同满五年且每年考核合格的发给40%。 第十条 参照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发放夏令清凉饮料费。 第十一条 按规定享受人才公寓有关政策,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十二条 聘用期满要求续签合同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和镇(街道)提出,经市人事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三条 聘用人员有受党(团)、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况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公业务费按所在单位在编人员标准安排。 第十五条 所需经费按单位人员经费来源渠道列支。 第十六条 原紧缺专业人才聘用办法不再执行,已聘用的紧缺专业人才按规定进行统一考试后,可按本办法规定予以调整。 第十七条 编外用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适用本办法可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增加编制。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他12个文件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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