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2009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为构建和谐沙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控制、人事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学校、岗位和名额
中 学(21名):
高中历史1名 初中语文5名 初中数学5名 初中英语6名 初中化学1名 初中物理2名 初中信息技术1名
小 学(14名):
小学语文5人 小学数学4人 小学英语5人
中小学艺体(5人):
音乐2人 体育3人
三、招聘对象
中学教师: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
小学教师: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中小学艺体教师: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年龄: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专业:除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岗位外,其他岗位要求专业对口。
五、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只能在招聘岗位中选其中一个岗位报考。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2日—4月24日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地点: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沫若铜像下行50米人才市场五楼,联系电话:0833-5202659)。
3、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或院系出具的注明学历和专业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到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填写《沙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科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4、在职人员报考,需由报考者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沙湾区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6、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7、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此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招聘名额,将调减的招聘名额调整到相关岗位。
六、领取准考证
1、时间和地点:2009年5月11日在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2、要求:(1)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应聘人员需认真核查准考证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严格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七、考试
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后确定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招聘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 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
①《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②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原理》(成有信主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和《小学儿童教育心理学》(郭德俊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两科总成绩折合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09年5月12日上午9:0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2009年5月12日上午10:30―11:30 《教育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2009年5月13日在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沙湾区教育局、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布,也可登录沙湾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查询。
5、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经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经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村(社区)每服务1年,可享受笔试面试折后合总成绩加2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原件送交至报名地点,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满分100分)
在笔试的基础上,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因面试人选弃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形式:上微型课。应聘人员现场以所聘学科的现行高中、初中和小学教材为内容抽签准备20分钟,上课15分钟。课堂考评组对微型课从教学设计、重难点把握、基本功、教仪教态及效果等进行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区教育局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川价[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三)笔试、面试总成绩在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示,也可登录沙湾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查询。
八、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分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笔试成绩为序确定排名次序。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公务员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经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政审: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09年7月30日前凭毕业证参加考核,在2009年7月30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地点: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沙湾区教育局、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十、聘用管理
(一)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考生,与聘用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未按时签定聘用合同或未按时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缺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递补,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如系其它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二)新招聘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三)新招聘人员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在沙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如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按一年一万元的违约金标准支付未履行合同期限的违约金。
(四)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二、附则
1、本简章由乐山市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33)3432456、(0833)3441663。
乐山市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