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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公共卫生管理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二、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中共党员。
2、专业和学历要求: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专业,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4、其他要求:具有饮食卫生监督、环境卫生管理及疾病预防宣传等实践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三、聘用程序
1、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学习经历和工作简历)。
(2)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经学校人事处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报学校党委审定,学校审定通过的名单经宁波市人事局核定后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应的录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2009年4月24日一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888号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邮编:315100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4-88222717
传真:0574-88223315
邮箱:wangxf@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0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