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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事厅审核批准,我校现将面向社会招聘英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后)。
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09年国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政治思想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符合具体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应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特殊专业除外);
三、报名时间与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4月1日起至2009年4月30日
(二)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投递简历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
1、投递简历报名:
请应聘者登陆内蒙古师范大学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入人事处主页后点击人才招聘专栏,将个人简历投递到rensk@或szk@电子邮箱中,或者直接投递到拟聘院系中。应聘人员只能拟聘一个岗位(详见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要准确、详细注明拟聘岗位与专业等信息。
2、现场报名及确认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留学回国人员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内蒙古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714房间(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714房间)进行现场报名;或直接到拟聘院系进行现场报名(详见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根据专业及岗位要求,每个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4以上方可开展招聘。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单位应做好资格审查与初选工作。汇总应聘人员信息后,由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通知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
四、测评方式
测评主要以面试、试讲为主,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教学科研工作能力。测评统一实行百分制,由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测评成绩在网上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选。同等条件下,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应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二)对进入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学校组织对其思想、道德、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结合了解情况与核查个人档案,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拟聘人选
在内蒙古师范大学人事处ww***.cn[点击查看]、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com[点击查看]、内蒙古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与待遇
聘用:经考核合格者与学校签定《国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和《关于到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作的协议书》再由人事厅人才流动中心鉴证后方能正式工作。
待遇: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统一工资标准予以兑现待遇。协议期内需按规定完成工作量与教学任务。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471-43925060471-4392516
自治区人事厅监督电话:0471-6965638
附:进人计划分配表ww***.cn[点击查看]
内蒙古大师范学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0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