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佛山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辅助服务聘员3名,承担后勤服务等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㈠愿意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㈡要求有5年以上专职驾驶经验,熟悉交通法规和珠三角道路,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者),大专及以上学历,本市户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时间:2009年4月14日至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㈡报名地点:佛山市交通局人事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九楼),联系电话:82221625、82287521。
㈢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及报名表,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我局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㈣考试事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汽车技术和交通法规等相关知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 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㈤体检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招考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㈠所聘人员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佛山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
㈡首次聘用时,大专学历月薪2000元、本科以上学历月薪2200元(按佛府[2008]57号文执行),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
附件:佛山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招聘辅助聘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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