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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6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市编委批准的2009年芜湖市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
市卫生系统共招聘工作人员137名。其中:市卫生局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20名、三山区社会事业局委托招聘9名、鸠江区卫生局委托招聘8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历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岗位要求大专学历的人员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分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确认)
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1)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09年毕业生报名,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09年毕业生报名,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试费90元(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
已参加2008年、2009年芜湖市人才市场专场招聘会和"送岗位进校园"报名的考生,可直接持有关证件到报名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小于1:4(特殊紧缺专业职位经市人事局批准的可放宽至1:3),因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或减少招考计划数的职位,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改报其它相应职位。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等;笔试结束后,卷面分值为100分。
《业务知识测试》主要包括: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卷面分值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和《业务知识测试》两科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3:1的比例,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面试结束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面试主要内容:综合素质、心理测试、卫生法律、业务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题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面试考评组由有关专家共7人组成。
3、体检和考核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市人事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到指定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检查,各单位监察部门派员监督。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部门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根据人事部2005年6号令和市政府办公室芜政[2OO7]70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报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聘用及进编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请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8月底前尚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检查
1、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在芜湖市卫生局网、芜湖人事人才网和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监督。
2、监督检查:在统一招聘过程中,接受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3日-4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市卫生局(渡春路6号)
3、笔试时间:2O09年5月23日
08:0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专业知识考试》
4、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咨询电话:0553-3836574
本方案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