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学校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学校6所,计划招聘34人。各单位招聘学科、人数和相关要求见《2009年泰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09届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综合素质优良。 2.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非泰州地区户籍或泰州生源的本科毕业生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研究生不受户籍和生源地的限制)。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的机电和电子专业教师需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学科知识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与专业技能加试、公开选岗、体检、考核、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分学科专业进行。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填报应聘职位志愿。报考人员一律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笔试报名费100元。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5日,9:00-16:00(中午不休息);报名地点在泰州市教育局103室(泰州市鼓楼南路366号)。 (三)学科知识笔试 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在泰州教育网上公布考生成绩。笔试时间定于5月9号日上午9:00-11:30进行,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实行同分跟进原则。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由教育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届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与专业技能加试 1.面试主要考核中小学教师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时间:5月16日,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用说课形式(含答辩),说课时间为20分钟。体育、音乐、机电、电子和财经学科在面试后加试专业技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或实际操作能力。 3.面试结束后,无专业技能加试要求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有专业技能加试要求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面试和专业技能加试总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聘用。 (六)公开选岗 根据考生总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如仍相同,再组织一场面试决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应聘岗位。如有空缺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七)体检 体检执行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的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是否替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及教育部门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九)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与专业加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泰州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照《泰州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人事局、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99827(市教育局人事处) 0523—86886351(市人事局调配处) 监督电话:0523—86999837(市教育局监察室) 指定网站:ww***.cn[点击查看](泰州教育网) 附件:2009年泰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
[2009-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