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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计划生育工作人员9名,其中,区计划生育服务站4名,镇(办)计生服务站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员5名。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相关专业人员(南谯区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大学专科学历面向全市;本科学历面向全省;硕士研究生和副高职以上不受区域限制。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计划生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本岗位的要求。 二、招考岗位和名额 (一)区计生服务站(4名): 妇产科医师(2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 检验师(1名):检验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检验专业上岗证,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笔试成绩加5分(折合前);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10分(折合前) 信息管理员(1名):大专以上学历,中文、信息管理、计算机专业,3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笔试成绩加5分(折合前)。 (二)镇(办)计生服务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员(5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本区现在镇办从事计划生育工作非在编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南谯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咨询电话:3118345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费每人90元。资格审查由区人事局和人口计生委共同进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考资格。 2、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调减招录人数,直至达到2:1。 3、报考人员于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按录用人数的1:1.5(四舍五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数;以笔试占65%,面试占35%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内容: 1、职业能力测试(一张试卷,分值50分); 2、报考妇产科医师的另考妇产科专业知识,报考检验师的另考临床检验学,报考信息管理员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员的另考语文基础知识(各一张试卷,分值50分)。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区人事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并结合本岗位要求。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和人口计生委共同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六、录用方式和录用待遇 (一)录用方式: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二)硕士研究生和副高职以上报考者,按本《简章》第二条相关说明办理。 (三)公示: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区人事局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的地点和南谯人事编制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经区人事局审批后,下达录用通知。 (四)录用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执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在计生工作岗位工作不少于五年,区计生服务站录用人员享受区财政供给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镇(办)计生服务站录用人员享受区乡两级财政供给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南谯区人事局 南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