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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新疆省伊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落实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促进伊宁市经济发展,解决我市人才结构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针对基层人才短缺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安排,结合我市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公开透明,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报考的条件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生源大学生;
2、新疆高校内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共26名,详见《2009年伊宁市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表》(附件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伊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下,会同编办、招聘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待遇及其它:
聘用人员上岗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招聘单位全额事业编制,进入市财政统发,享受聘用岗位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由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附件一:
伊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