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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东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订如下招考简章:
一、招考条件及单位(职位)
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招考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及现场缴费确认方式,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发给准考证。具体程序如下。
三、报考程序
(一)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5月5日9时--5月7日21时。
网址:ww***com[点击查看](江东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进入系统后,选择单位、职位报名,填写相关资料,逾期则不再受理报名。
江东区人事局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时限内更改报考单位、职位。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5月8日--5月9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江东区政府大楼四楼会议室(宁波市彩虹北路58号)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张1寸彩色胶底照片(200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并缴纳考试费用(40元/科)。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5月14日--5月15日。
已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江东区政府大楼四楼会议室(宁波市彩虹北路58号)领取准考证。
四、招考录用工作程序
1、发布招考公告。本次招考同时在宁波晚报和东方英才网(ww***com[点击查看])上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招考职位、条件及报名时间与方式。
2、网络报名及现场确认。江东区人事局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江东区政府大楼四楼会议室(宁波市彩虹北路58号)进行现场确认,经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3、笔试。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如果该职位现场确认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3倍,则酌情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考指标。区发改局经济发展研究服务中心翻译职位测试综合知识和英语,其余职位测试综合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测试综合知识和英语的职位计算两科成绩的平均值),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江东区人事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报职位需具备工作经历的考生应同时携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指标数1:3的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50%,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在东方英才网(ww***com[点击查看])上公布。
6、体检。面试60分及以上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由区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办法参照《宁波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8、录用。按照体检、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结果都予以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录用人员待遇及试用期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回原单位或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在办理考试录用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简章,如有疑问,请查询87740731和东方英才网(ww***com[点击查看])。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87707721。
2、报考人员必须在5月5日--5月7日期间内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现场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专业),则酌情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考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东方英才网上予以公布。
5、录用工作的主要环节要实行严格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考生,要按规定认真追查,严肃处理。举报电话:87740856。
宁波市江东区人事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