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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公招中小学教师

(全职,发布于2009-05-0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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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事局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一)招聘对象:
  1、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64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南川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学科(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
  4、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教育教学组织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7、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必须对口。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7—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南川区人才市场(南川区东城盛丰源七楼)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薄(或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1份。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高校签章的《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根据所学专业、招聘岗位,对应选择报考一门学科,同时填写《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 元/科。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四)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9年5月23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拟招聘学科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除紧缺特殊岗位外(小教英语、体育),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学科人数至规定比例。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和现行教育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09年5月2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加分项目及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在考核合格后一年内,其笔试成绩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2009年5月15日前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到报名点,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重庆市南川区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具体招聘学校。
  (二)面试
  按各学科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只参加了一科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加分+专业科目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 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 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09年7月1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逾期未取得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因逾期未取得相关证件未能确定体检人选、或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报考该学科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委对其思想政治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参加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南川区人事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报考同一学科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学校。确定招聘学校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报名联系电话:
  重庆市南川区人事局  联系电话: 71420469
  重庆市南川区教委     联系电话:71427876
  重庆市南川区人才市场 联系电话:85628188

 二ОО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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