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须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工作人员。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04]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计划 招考9 人(详见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 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身体健康; 4、 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 三、 招考办法和程序 1、 报名。 时间:2009年5月9日9:00-15:00 地点:浙江绍兴人才市场(市区胜利东路285号人才大楼一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属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3 张;社会其他人员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3 张。同时缴纳报名考务费。 2、笔试。时间为5月17日,上午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考试,下午进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地点在绍兴市人才大楼。 3、面试、体检、考察。笔试以后根据招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1:1比例(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4、确定录用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用对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绍兴市人事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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