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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8660部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简介
文章来源:() 阅读次数:(4) 更新时间:(2009-5-6 12:00:41)
一、接收对象:2009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男性,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均可。
二、接收专业:计算机、通信、法律、心理学、中文和临床医学专业(限定为汉族学生)。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学生限定为文科类专业,应是民考汉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学历条件:计算机和通信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其他专业均为本科学历。
四、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五、学业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且还应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院校学生会干部或多次受院校表彰奖励者优先考虑。
六、年龄和身体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4、29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少数民族本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超过75公斤,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身体其它条件符合《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七、接收对象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均不接收。
八、其他条件:拟接收的民族大学生必须精通本民族语言,能表达、书写和翻译汉族语言,汉语水平达到八级以上,计算机水平达到国家一级以上。
九、有关待遇:接收人员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后,由武警部队批准,可接收为武警部队警官,福利待遇按部队现行警官待遇执行。
八、联系人:任干事 联系电话:13779116698
武警8660部队政治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