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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临沂分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临沂分院(以下简称分院)是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院,隶属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分支机构,隶属于省院和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局)双重领导。成立(更名)于2007年12月 (前身系临沂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和临沂市特种设备检测站合并组建的临沂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系副处级建制社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临沂市范围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工作;承担临沂市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员、水质检测人员、起重机械操作员、电梯操作员、承压类汽车罐车押运员、充装员、承压类特种设备焊工、结构焊焊工、叉车工等有关人员培训工作;承担临沂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工作;是集检验、科研、救援于一身,临沂市唯一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和上级部门授权从事该项工作的综合检验机构。
二、招聘依据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院批准,特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公开招聘。
四、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及人数
承压类检验,热能动力工程、金属材料、化工机械、焊接等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1人;
机电类检验,工业自动化、机械工程等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 2人;
实验室,材料失效分析及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1人。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团结协作意识好。
3、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六、相关待遇
办理企业用工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技术人员(临沂分院在编工程技术人员)标准执行。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初审、考核、聘用等几个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 5 月5 日至2009年 5月 25日。
2、 报名地点:山东省特检院临沂分院(银雀山路东首)。
3、报名方式:工作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联系电话:0539-8133927 办公邮箱:linyigjs@
联系人: 陈宝德 滕金冰
5、 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
(二)初审:主要审查报名资格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核:笔试:行政能力测试、相关专业测试;面试:形象、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由临沂分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聘用: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期间待遇每月1200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如不适于分院工作的可以在办理有关手续后离职。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分院提出聘用意见,经省院审核,上报省院人力资源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