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清远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清远经济开发区龙塘镇教师编制需求,经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研究,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聘龙塘镇小学2009年空缺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1、师范类高等院校(应届、历届)毕业生;
2、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生;
3、区外在职教师。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
(二)品行端正,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三)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2、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07年后毕业生除外),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3、区外在职教师:①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应具有初级教师职称;②普通话水平:语文科要求二乙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三甲以上。③年龄要求:特级教师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中学高级教师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中级职称教师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初级教师职称教师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09年6月30日。
4、清远市户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2、参加邪教组织,执迷不悟的;
3、品行不良或职业操守差,影响恶劣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共10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09年5月16日、17日,每天上午9时—下午4时30分。
报名地点: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2、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
⑴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09届毕业生除外)。
⑵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09届毕业生除外)、教师资格证书(2007年后毕业生除外)。
⑶在职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公办教师及具有国家干部身份者除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还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