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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2009年引进人才信息
200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的规定:
为落实人才强校,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围绕培训和改制要求,经党委研究,对2009年学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如下待遇:
一、住房补贴(含安家费)
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院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用于社会购房和安置)。工作满8年(夫妻同进的为10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标准如下:
教授:10-15万
副教授(有博士学位):8-10万
博士生、副教授(有硕研学历):6-8万
已经享受过房改政策的(含配偶)一次性给予住房补助,标准为:
教授:4万
副教授(有博士学位):3万
博士生、副教授(有硕研学历):2万
条件突出者,面议。
二、科研启动费
教授:理工类3-5万;文科类1-2万
博士:理工类2-3万;文科类1-1.5万
以上具体标准,学院将根据其学科带头人、名师等的等级,在全国、省内的影响力,主持重大项目的类别,科研成果的等级、贡献的大小等进行确定。
三、配偶工作问题
夫妻两地分居(不含合肥市及三县)的教授配偶,根据本人要求,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学院创造条件为其办理随调手续;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学院采取适当形式,给予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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