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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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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杭州人事人才网】 2009.05.08 【发布:013】 |
杭州市教育局所属杭州高级中学等20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86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20家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09年5月份统一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09届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08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下列五类毕业生:(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生源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1)在职在编公办教师;(2)具有杭州城区户口的在职教师。 《计划》中“社会人员”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杭州城区户口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目前不从事教师工作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毕业研究生和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被录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非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给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被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应聘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被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应聘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4.身体健康,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应聘教师岗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优秀教师(一般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县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见附件1)。 3.报名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4.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 四、调整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但情况特殊的,经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批准后予以开考。2009年5月18日,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2009年5月20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联系人:潘长青 联系电话:87063751 附件:1.《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09年5月份统一招考计划》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杭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五月八日 注:附件详情参阅 杭州教育城域网(ww***net[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