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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庆沙坪坝)

(全职,发布于2009-05-1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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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增强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沙坪坝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个别岗位要求常驻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至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㈡报名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行政审批大厅内(沙坪坝区凤天大道99-12号),咨询电话:65368201
  ㈢报名手续:报名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签章的《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岗位条件中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三)。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报名登记表》。复审合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两科共100元);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此次报名不接受电话、网上报名。
  ㈣ 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9年5月21日工作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其中紧缺特殊岗位需开考的,按程序报批。
  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测试
  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科目分值100分。考试时间2009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科目测试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其中报考沙区政法信息中心职员岗位的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及《写作》);除沙区政法信息中心职员岗位外,其它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09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包括沙区政法信息中心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科目分值100分。
  3.笔试加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到沙坪坝区人事局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⑵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沙坪坝区人事局。
  ⑶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4.笔试成绩计算
  报考职员笔试成绩= 公共科目成绩(含加分)×50%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
  报考专技人员成绩= 公共科目成绩(含加分)×40%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
  ㈡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岗位,按程序报批。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按设定的考题提问,考生用普通话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问题。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用40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㈢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需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 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由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拟聘岗位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止2009年8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未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必须严格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沙坪坝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009年沙坪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2. 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doc
  3.工作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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