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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 | ||||||||||||
更新日期:Monday, May 11, 2009 访问次数:26 企业性质:其它 省份/国家:浙江 联系人: 部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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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 招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研究生简章 一、招收范围和专业 招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国家“211工程”和省属重点高校),不包括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工作后再考取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或军队院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招收专业为检验学(医类),男性。 二、招收条件 政治第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招收。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招收。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二)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按时获得规定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4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生出生); (四)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好,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院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不低于4.6,做过准分子激光手术的,须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 三、招收程序 (一)报名。2009年5月12日前将个人简历寄至或传真至武警浙江省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二)体检和心理检测; (三)面试和体能测试; (四)考查、政审; (五)签订协议; (六)岗前培训; (七)招收入伍; (八)分配报到。 四、待遇和相关规定 接收到部队后,享受武警部队现役干部待遇,硕士研究生确定为正连职(专业技术十二级),授予武警上尉警衔(文职级别7级);博士研究生确定为副营职(专业技术十一级),授予武警少校警衔(文职级别6级)。根据有关要求,招收的毕业研究生生均分配到基层卫生医疗单位任职。分配时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参加部队组织的集训,集训时间为3个月。集训期间,政治、思想、身体方面不适应部队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回原毕业院校。集训结束后,统一安排到部队见习和当兵锻炼6个月。到部队工作后,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无正当理由坚决要求退出现役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复员处理。 武警浙江省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东路68号武警浙江省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邮编:310020 联 系 人:叶剑敏干事 联系电话:0571-86765235、86765239(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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