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迎泽区人事局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迎泽区人事局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太原市迎泽区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5月11日至17日报名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等七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09年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31名。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与从事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2、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3、经批准,在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聘用两年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为专科以上。
4、具有太原市城镇户口。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迎泽区人事局在区政府网站和区政府一楼大厅、区城建楼一楼大厅分别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1日-5月17日(双休日不休息)。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各职位拟招聘名额的比例应不低于4:1。达不到的要减少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到4:1,如减少到1名仍不达比例的,则取消本职位的招聘。
2、报名地点:迎泽区政府宾馆南楼(开化寺街儿童公园西门)
查询网址:ww***.cn[点击查看](迎泽之窗)
联系电话:0351-8285649
联系人:陈力吴国英
3、报名要求: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证明报考;在职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收费标准:按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00]第161号文件规定收取50元/人(考试费40元,报名费10元)。
(三)资格审查
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逐个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统一核发准考证。
参考人员要如实提供本人的真实情况和材料。一经发现提供的材料不真实者,将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
考试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照规定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将分别在区政府网站和区政府一楼大厅、区城建楼一楼大厅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事局按规定报批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被聘用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实行人事代理,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人事局和相关部门负责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协调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迎泽区人事局
二OO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