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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实验中心根据目前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拟招聘负责教学实验的实验室人员1人。
岗位职责:
1. 负责实验中心的教学实验工作;
2. 承担相关实验设备的购买、维护维修以及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应聘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学校为"211工程"院校,所学专业为生物类;
2.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应的实验课程、设备开发及设备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积极进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4.要求是中共党员。
待遇:
按学校人事代理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5月18日
应聘办法:
1、应聘者请于2009年5月18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hitrsc@,邮件名称注明"应聘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2、由人事处、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实验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材料初审,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未获面试资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 李大为 刘堃 0451-86414660,0451-86413279
市政学院联系人: 刘淑彦 马春艳 0451-86282104
哈工大人事处
哈工大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200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