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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2009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和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计划的通知》(闽卫人〔2009〕28号)精神,2009年下达给我市招聘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16名,经临床技能强化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根据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设置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愿意到乡镇卫生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具有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往应届毕业生7名、 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的往应届毕业生9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09〕3号文件)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需参加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凭录取通知书报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所需的学历和专业应符合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等文件规定的学历要求。
6、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应聘者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流动(含借用、调动等)。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四、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1日-- 15日8时-17时。
2、报名地点:南安市卫生局医政科。
3、报名要求:
⑴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的原
件及复印件。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原件报考,但应于2009年7月31日前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否则取消其资格。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计生证明。
⑵非应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下载的电子注册学历资料1份(不含其他网站),并注明网址及未使用的查询码,以便核查。
⑶每位报名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并缴纳报考费80元。
4、注意事项:
⑴报名时不选择具体职位,待面试、体检、考核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考生按先本科后专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职位。
⑵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职位设置的专业完全一致,方可报名。
⑶报名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报名人员应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聘用资格的,在面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南安市人事局核发面试通知书,请持本人身份证于 5月21日到南安市卫生局办公室领取。
㈡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市人事局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分两部分:一是专业知识问题,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二是公共常识问题,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其中专业知识问题占70%,公共常识问题占30%。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3、面试成绩的公布
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的成绩将在南安人事人才网(ww***net[点击查看])和南安卫生网(ww***com[点击查看])上公布。
㈢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总成绩上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与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南安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执行。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的,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㈣公示
将职位要求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综合情况及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南安人事人才网和南安卫生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五、签订就业协议
考生按先本科后专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职位(每个乡镇卫生院仅限招聘一个职位,如已确定本科职位人选,该单位专科职位不予招聘),于2009年8月底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福建省卫生厅、南安市卫生局、招聘卫生院、受聘人员各持1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职位:
1、烈士子女;
2、退伍军人;
3、独生子女;
4、计生"二女"户;
5、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
6、高等院校优秀学生干部。
如果同一职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均符合优先选择条件的,按照上述所列6款条件,依次选择职位;如果均符合相同优先选择条件或者均不符合的,按考生在校总平均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选择职位。
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退出的,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只能依次选择缺额的其他职位。
六、临床能力培训、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期间待遇
按照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
七、保障措施
签订就业协议后参加培训的毕业生应切实履行就业协议相关条款,培训期满后即到南安市卫生局报到,进入所签约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至少连续工作5年。享受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参加培训的毕业生如未履行就业协议相关条款赴乡镇卫生院工作,则必须按照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本科生2.4万/年、专科生1.2万/年)的5倍向政府(医院)赔偿培训费。培训过程流失的,按已发放生活补助费的5倍赔偿;未满服务年限的,按所缺服务年限的生活补助费的5倍赔偿。培训期间因表现不好,经补考仍未能取得合格证书的,所签约的单位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按已发放生活补助费的5倍赔偿。赔偿金纳入省级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南安市卫生局代收后通过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缴入省级财政专户,作为下一轮培训费用。同时在3年内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不予聘任。
八、纪律与监督
1、严格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的程序办理,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人事局、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382421 86373512。
3、招聘工作在南安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86388016 86382160。
附:1、南安市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职位表
2、南安市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报名登记表
南安市人事局 南安市卫生局
2009年4月27日
南安市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职位表
主管单位 |
单位名称 |
招考岗位 |
招考 |
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 业 |
学历 |
学位 |
户籍 |
年龄 |
性 |
其他条件 |
|||||
南安市 |
东田镇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仑苍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英都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翔云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金淘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或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眉山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蓬华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注:每个乡镇卫生院仅限招聘一个职位,如已确定本科职位人选,该单位专科职位不予招聘。
南安市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职位表
主管单位 |
单位名称 |
招考岗位 |
招考 |
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 业 |
学历 |
学位 |
户籍 |
年龄 |
性 |
其他条件 |
|||||
南安市 |
码头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九都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罗东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乐峰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向阳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洪濑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世道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注:每个乡镇卫生院仅限招聘一个职位,如已确定本科职位人选,该单位专科职位不予招聘。
南安市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职位表
主管单位 |
单位名称 |
招考岗位 |
招考 |
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 业 |
学历 |
学位 |
户籍 |
年龄 |
性 |
其他条件 |
|||||
南安市 |
康美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丰州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霞美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官桥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海都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成功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
|
|
|||||
省新镇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省内 |
35岁 |
|
|
|
|
梅山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省内 |
35岁 |
|
|
|
注:每个乡镇卫生院仅限招聘一个职位,如已确定本科职位人选,该单位专科职位不予招聘。
南安市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报名登记表
面试通知书编号: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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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
民族 |
|
出生地 |
|
学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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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毕业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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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入学通知书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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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电话 |
|
||||||||||
主要简历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任何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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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的姓名、现工作单位和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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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 |
|
||||||||||
报考职位 |
南安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职位 |
||||||||||
资 格 |
|
注:此表除"面试通知书编号"、"资格审查意见"、"报考职位"栏外,其它栏由考生如实填写。
贴 照 片 处 |
|
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