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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卫生局关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5月15日至16日报名
为进一步优化衢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技术人员结构,满足各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用人需求,根据2006年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委办〔2007〕90号)精神,现将2009年衢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市卫生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计划,经审核,2009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5名,其中面向毕业生招聘14人,面向社会人员招聘41人(其中:特殊岗位招聘6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和报考特殊岗位的面向全国范围,不受户籍和生源限制。
2、具有中专、大专学历和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面向衢州市户籍(以2009年5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同意。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
2、热爱卫生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愿意履行医务人员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工作经历"是指在2009年5月15日前累计的工作经历年限。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09年5月8日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通过衢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ww***com[点击查看])、衢州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衢州卫生网()向社会发布招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5日、16日;
(2)报名地点:衢州市技工学校(荷花东路127号);
咨询电话:0570-3081059、3071023;
(3)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吋免冠近照3张。
(4)资格审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09年5月20日,持报名发票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五楼西侧领取准考证。
报名费用参照浙价费[2004]14号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特殊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其他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职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23日。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公共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然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对上线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招考职位面试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精神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六)考核
考核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以及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原公告发布平台上公示。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择优确定和录用的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并限期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办理录用(调动)手续,毕业生凭录用通知书和毕业生报到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四、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本次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要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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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09年衢州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考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