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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5月15日至16日报名
为满足市属学校对工作人员的需求,优化学校人员结构,提高学校人员素质,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2009年5月份市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学校申报需求,经审核,2009年5月份我市市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888888人。其中: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25人;特殊岗位2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
面向浙江省内普通高校2009年本科及以上和衢州市生源毕业生(衢州中专日语、机械类机电类、光伏技术专业教师岗位面向全国可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9年9月30日前毕业的应届生)面向全国可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
2、社会人员招聘:
衢州中专招聘岗位户籍放宽到浙江省范围;其他岗位户籍面向衢州市范围(以2009年5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取得录用通知书后,在2009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的义务,遵守纪律,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
5、身体健康;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 "工作经历或教学经历"是在2009年7月30日前累计的工作或教学经历年限。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2009年5月8日前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通过衢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ww***com[点击查看]ww***com[点击查看]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5日、16日;
2、报名地点:衢州市技工学校(荷花东路127号);
3、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职称资格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吋免冠近照3张;
4、资格审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报名费发票于2009年5月21日到市人劳局五楼西侧领取准考证。
报名费用参照浙价费[2004]14号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特殊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类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
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23日。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衢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ww***com[点击查看]ww***com[点击查看]
面试内容:管理岗位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专技岗位、特殊岗位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其中衢州中专专业课教师、衢州二中通用技术教师岗位加试实践操作能力;体育教师岗位加试体育技能;英语教师岗位加试口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加试项目占5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的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专技岗位、特殊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六)考核。考核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七)录用。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并限期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办理调动手续,应届毕业生凭录用通知书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派遣及相关手续。
四、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 (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3080628、3071023
二OO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