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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荪湖开发建设办公室是江北区政府直属国有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荪湖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和建设。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岗位:工程建设及旅游开发;
专业:园林建筑、景观设计或旅游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波市老三区(海曙、江东、江北)户籍;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相关中层职务一年以上;
(四)5年以上旅游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时间:2009年 5 月 21 日 上午9:00--下午5:00
所需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数3倍的,取消招聘。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面试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范围见现场公告,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后按1:6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100分,面试60分以下者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即最后总成绩。
(三)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2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由用人单位实施。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由体检合格者顺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3022856;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江北区人事局,电话87668183。
四、本简章由江北区荪湖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