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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审核中心公开招聘非编人员简章
思明区财政审核中心系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思明区财政局。为加强我区财政建设性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审核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非在编人员,其中,房地产或土地估价师1名,拆迁审核工作人员1名,驾驶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一)房地产或土地估价师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征地拆迁项目评估报告的审核。
(二)拆迁审核人员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征地拆迁项目的驻点及审核工作。
(三)驾驶员的工作职责是:负责本中心驾驶车辆的安全、整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单位工作用车,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及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专业条件
1、房地产或土地估价师
(1)大专以上学历,房地产或土地类相关专业;
(2)持有房地产或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
(3)精通掌握房地产行业分析方法、战略管理知识、投融资管理知识;熟悉国家土地政策、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政策、房地产产品特征和房地产行业及业务流程等;精通土地市场运作程序,具备较强的土地评估分析能力,了解国家房地产经济发展趋势;
(4)厦门本地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
2、拆迁审核工作人员
(1)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征地拆迁上岗证,有征地拆迁项目经理证的优先;
(3)厦门本地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
3.驾驶员
(一)持B证,连续驾龄1年(需提供社保清单),驾驶技术佳;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熟悉交通法规,厦门交通路线,懂得车辆的基本维护;
(四)无酗酒习惯,身体健康;
(五)厦门本地生源。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于2009年5月14日在厦门人才网发布。
2.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考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应填写《思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时须携带:(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自然情况及学习工作简历;(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应考人员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2009年5月14日-5月28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厦门市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2楼,
邮编:361004。
联系人:陈彩霞联系电话:0592-5160696传真:0592-3806288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负责报名工作和汇总,报名结束后由区财政局和招考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知本人前来面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考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考。
(三)考试办法
1.房地产或土地估价师,拆迁审核工作人员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面试考生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每个岗位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评分实行每位考官独立评分。
(3)面试考官
面试评委由区财政局和用人单位选派的考官组成,考官人数为7人。
2.驾驶员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考驾照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考试考生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进入考试。
(2)考试办法
进入考试的考生持身份证参加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驾驶技术,由考官当场打分。每个考生考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考试评分实行每位考官独立评分。
(3)考试考官
考试评委由区财政局、用人单位及相关单位选派的考官组成,考官人数为7人。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线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近照。体检由区财政局与招考单位组织,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考单位或区财政局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同时对应考资格进行复查。
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考名额经区财政局同意,可由招考单位从上线考生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就业手续
区财政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财会网及招考单位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综合情况,按各职位分开提出择优聘用人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一)工资待遇
1.房地产或土地估价师,拆迁审核工作人员:年待遇为5.8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应缴交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加班费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2.驾驶员:年待遇为2.9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应缴交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加班费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但因故退出、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可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在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今后岗位出现空缺时,可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区人劳局的指导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319(区监察局)。
本招考简章由思明区财政审核中心负责解释。
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审核中心
二OO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