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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200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5月9日至7月9日报名
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高等艺术院校,座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六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已有70年办学历史。现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桂林中国画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8个二级院系。并在2006年教育部对我院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在我院200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考核中,部分岗位已经招聘到合适的人员,目前仍有急需的11个专业教师岗位(11人)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条件及相关要求: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2、接收、调入或聘用到我院担任教师的人员,须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3、报考艺术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均须参加笔试、面试、试讲考核。
4、接收、调入或聘用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教授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5、原则上不从企业调入人员。
6、接收、调入或聘用人员配偶的工作及住房自行解决。
二、招考时间安排、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考试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时间:2009年5月9日-7月9日;
(2)在此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院人事处电话通知并及时进行考核;
(3)考生须知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
报名方式:采用本人自报、网上报名或信函报名方式;
报名必须提交的材料:《广西艺术学院2009年应聘岗位申请表》(点击可直接下载)、个人简历以及其他个人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325121,5312721(传真)
联系人:周老师、黄老师。
电子邮箱:ysrsc@
三、招考岗位及岗位基本条件一览表(总计11个岗位,11人)
广西艺术学院
二〇〇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