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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办公室招聘会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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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报名 1、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9年5月18-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在连云港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办公室综合科(新浦区郁洲南路12号万源大厦4楼406室)报名。 3、联系人:李桂林,联系电话:0518-85617398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减少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各占50分,总分10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09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在市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办法 被录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72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工资1000元,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其它 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 [2009-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