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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云山农场

(全职,发布于2009-05-1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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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云山农场
发布时间:2009-05-18  作者/来源:就业市场部  浏览:7 次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云山农场地处边境口岸城市虎林市境内,位于完达山南麓,穆棱河北岸,蜿蜒曲折的七虎林河从腹地流过。农场境内山清水秀、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交通方便,通讯快捷,是王震将军亲手创建的黑龙江垦区大中型国有农场之一。
二、招聘条件:
(一)、招生计划。
农学、植保专业9人。林业2人。工民建1人。
(二)、招生待遇。
1、凡农场引进的毕业生,均执行6个月的试用期制度。
2、试用期内,工资和伙食补助由农场统一发放。在企业机关和基层单位工作的,工资标准为本科生1000元/月、研究生1500元/月,伙食补助标准为本科生150元/月,研究生200元/月。
3、毕业生来场工作,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贴待遇,标准为:本科生800元、研究生1000元。在农场工作不满2年的,要全额返还上述费用。
4、毕业生结婚后,凭结婚登记证明可享受农场一次性住房补贴政策。标准为:本科生20,000元、研究生30,000元。除因系统内工作需要正式调转的以外,在农场服务不满8年的,要全额收回上述补贴。
5、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予以转正。在农场机关工作的任科员,在管理区工作的任科技副主任,享受企业年薪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任机关副科级,年薪40,000元。
6、来场工作的毕业生享受企业职工待遇,农场负责为本人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
7、父母居住外地的,结婚前每年可享受1次探亲假。结婚后,每4年享受1次探亲假。
8、农场引进的毕业生在农场服务8年后,如本人不愿意继续留在农场工作的,可以自由离开。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67-5979071、5979070           邮    箱:ysncrsk@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云山农场人事科          邮   编:158420
移动电话:13945865060  冯超(人事科副科长)


人性最可怜的就是:我们总是梦想着天边的一座奇妙的玫瑰园,而不去欣赏今天就开在我们窗口的玫瑰。 YingJie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