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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面向校内外招聘招聘21名机关管理人员启事 5月24日前报名
因工作需要,大连理工大学现面向校内外招聘机关管理人员。
一、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高校机关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本科起点),个别技术性岗位可视情况放宽至本科学历;
3.本科阶段就读于省属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至少有一个学习阶段就读于国家"211工程"支持建设高校;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管理软件;
5.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6.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需提交的应聘材料
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所应聘岗位将本人应聘材料投递到对应邮箱,谢绝重复投递。(邮件主题中请注明申请岗位,不注明应聘岗位者一律不予受理)。
E_mail:dlut_jg0901@(财务处、教务处)
dlut_jg0902@(审计处、人事处、学生处)
dlut_jg0903@(宣传部新闻中心)
dlut_jg0904@(招生就业处、发展规划处)
dlut_jg0905@(工程力学系、机械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五、招聘流程
1.详见《大连理工大学机关管理人员招聘方案》(试行)。
2.请及时留意网站(rc***.cn[点击查看])发布的关于初试和复试的相关信息,具体日程安排以网上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我处不再另行通知。
3.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谢绝来电、来访。
六、截止时间:2009年5月24日
《大连理工大学机关管理人员招聘方案》(试行)
一、报名
由人事处统一发布招聘启事,统一收取电子简历,并根据应聘人所应聘岗位将简历发送给各用人部门。人事处不接收纸质简历,不接待来访,对重复投递的简历仅转向最先投递的部门。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部门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并将名单报人事处。人事处负责审核是否有漏选、错选的情况发生,并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
三、考核
考核程序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包括笔试和用人部门面试。
(一)初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计算机基础、法律基础、时事、常识、礼仪等)和申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由人事处组织。评卷方式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由题库抽取,由系统直接评分。申论试卷采取密封分阅的方式,即由人事处指派的两位老师分别对密封试卷批阅打分,取平均值作为申论部分成绩。
人事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70%、申论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按招聘职位依成绩高低顺序公示成绩。公示时不公示考生姓名,仅公示考号和成绩。公示后各岗位按1:10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候选人进入用人部门面试(不足10人按实际人数,最低不得少于5人)。
2.用人部门面试
用人部门面试由用人部门和人事处共同组织。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并由人事处配备秘书1人。用人部门面试采取评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由用人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需求自行确定。考官根据考生表现分别打分,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报人事处。
人事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初试成绩,并按招聘岗位依成绩高低顺序公示成绩。公示时不公示考生姓名,仅公示考号和成绩。公示后各岗位按1:3的比例选择候选人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拟复试对象的资格复审由用人部门负责。应届毕业生持居民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复试,依次递补复试对象。
(二)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
面试时由人事处、各用人部门组成15人的面试评委小组(可视情况增加组别),对各岗位候选人进行多对一面试。全部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人事处根据投票结果对各岗位候选人进行排序并公示。公示后根据各用人部门招聘人数,依各岗位复试排序依次录取。
四、录用
复试通过人员经学校人事会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录用。应届毕业生需在接到录用通知后15天内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其他人员需在接到录用通知后15天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如拟录用人员放弃该岗位,用人部门可以选择重新招聘或依复试排序依次递补录用对象。如复试人员全部放弃该岗位,则该岗位进入下一轮招聘计划重新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