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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科技学院(北京)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和机关教辅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华北科技学院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9名;机关教辅单位工作人员7名,其中院长办公室秘书2名、团委干事1名、教务处多媒体管理员1名、财务处会计3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辅导员
1、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学生工作,个人道德品质优秀,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5岁以下,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能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
(5)校内招聘对象为我院离退休人员,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退休前具有副处以上工作履历。
2、岗位职责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资助工作,积极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指导学生办理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工作;
(5)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6)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7)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学生中经常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8)指导学生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配合系部党团组织做好各项工作;
(9)做好其它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二)院长办公室秘书科秘书
1、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个人道德品质优秀,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根据需要在业余时间完成紧急工作任务;
(2)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5岁以下;
(3)熟悉公文种类及应用文写作基本常识,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的能力;
(4)善于与人沟通相处,具有正确的是非判断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身心健康、性情稳重、言谈文明、举止大方。
2、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讲话和相关行政公文的起草工作;
(2)负责对外宣传稿的编辑和正式印发公文的核稿工作;
(3)负责公文校内传递和督办工作;
(4)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5)负责会议等重要活动的相关文字工作;
(6)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并向领导提出工作意见;
(7)负责传真、复印等日常办公事务。
(三)团委干事
1、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青年工作,个人道德品质优秀,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男,35岁以下,思想政治专业和从事过高校共青团工作者优先考虑;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高的计算机水平;
(4)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工作职责。
2、岗位职责
(1)负责团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团委各种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3)负责团委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策划、组织、协调各项活动;
(5)负责团的组织、宣传工作;
(6)组织各级团学干部的培训;
(7)指导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8)负责团委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处多媒体管理员
1、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教学管理工作,个人道德品质优秀,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网络工程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工作职责。
2、岗位职责
(1)维护教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教学楼屏幕调度系统,管理教务信息化工作;
(2)管理多媒体教室和组织多媒体教学评价工作;
(3)做好其它教务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财务处会计
1、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办事公正,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
(2)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5岁以下,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系列职称及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和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简单维护;
(4)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2、岗位职责
(1)熟悉和掌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2)熟悉并严格依照会计制度及学院相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准确处理各项会计业务;
(3)熟悉并认真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熟练掌握预算科目、会计科目及经费收支体系,认真做好审核报销及资金收、付业务;
(4)熟练操作各种财务及管理软件,对报表进行业务分析,独立完成分析报告;
(5)利用现代管理手段优质、高效完成工作;
(6)遵守职业道德,严守校规校纪,做好文明服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团委、相关教学单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由学生工作处牵头,负责辅导员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成立由人事处负责人任组长,组织部、监察处、拟聘人员处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教辅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小组,由人事处牵头,负责机关教辅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人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考核。
招聘辅导员笔试的主要内容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建设基本知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学、心理学、法律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
招聘机关教辅工作人员笔试的主要内容是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招聘工作小组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根据考核结果拟定聘用人选,报学院审批。
(四)校内离退休人员应聘辅导员,由个人向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考察,符合条件的报学院审批。
四、受聘人员待遇
(一)辅导员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人民币(含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2、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500元人民币(含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3、每名辅导员管理的学生人数为300-320人;超过320人的,每超过10人每月补贴30元,但最多不能超过350人。
(二)机关教教辅工作人员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1800元人民币(含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2、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200元人民币(含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五、受聘人员的管理
(一)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具体规定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期限为2-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校内离退休人员为辅导员无试用期。
(二)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不转入学院,党团组织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可转入学院,聘期结束时转回原单位或新的工作单位。
(三)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参照学院相同岗位在编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6月1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填写《华北科技学院招聘审批登记表》,发送至:rsch@(在邮件标题中须注明应聘岗位)。
(三)关于笔试:请于近期关注人事处主页通知区(re***.cn[点击查看]),查询通过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时间、地点。
(四)请参加面试人员将各类证书(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考试证书)、作品(发表文章、科研结题报告等)的复印件1份和原件交人事处面试时审核,原件验后返还本人。
联系电话:010-61591421
联系人:于老师、赵老师
华北科技学院人事处
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