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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福建省上杭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教师和学校会计

(全职,发布于2009-05-2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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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上杭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教师和学校会计的公告

浏览次数:   14   发布单位:   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   2009-5-25
职位:    

??????? 为逐步改变小学教师年龄结构,进一步充实学前教育公办教师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确保新学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能按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等单位关于2009-2010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增补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综〔2009〕125号)精神,制定我县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教师和学校会计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正式人员60名:
1、中学教师职位:计划招聘53名,其中:数学4名、英语3名、物理5名、化学7名、生物8名、历史6名、地理5名、体育8名、计算机7名。
2、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位:计划招聘2名。
3、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职位:计划招聘3名,其中:机械制造类专业1名,旅游管理专业1名,汽车维修专业(含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运用技术) 1人。
4、学校会计职位:计划招聘2名。
(二)招聘编制外小学、幼儿园教师51名:
1、小学教师:计划招聘31名,其中:英语3名、科学4名、音乐6名、美术7名、体育8名、信息技术3名。
2、幼儿教师:计划招聘20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体检参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招聘对象原则上为本县生源毕业生(含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下同)。相关职位(专业)本县生源毕业生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剩余招聘名额面向县外生源招聘。
2、中学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2007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师范类毕业生。
3、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2007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心理学专业的师范类毕业生。
4、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2007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5、学校会计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2007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会计、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
6、小学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2007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其中英语学科招收本专业毕业生;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招收本专业及选修本专业的毕业生;科学学科招收科学教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7、幼儿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为2007年以来取得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限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不含2009年毕业生)、以及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在不准参加招考的相应期限内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7- 3887123)。本县生源报名时间:2009年5月25日至2009年 69的正常上班时间;县外生源报名时间:2009611至612(具体报名学科将于610在上杭教育城乡网“通知公告”栏公告)。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高等院校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009年毕业生不提供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2、2007年及2008年毕业生提供大学期间或中专学校学习期间的《学生成绩总表》原件、复印件。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中专毕业生可不提供),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人事代理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已在国有单位就业的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2009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成绩总表》原件、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考时现场填写)
(三)考务费
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报考人员每人收考务费100元,报考时一并收取。
按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四)加分申报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详见县人事局杭人综[2008]19号《关于规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工作的通知》),须在报考时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上杭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上杭县教育局核发《准考证》。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考费。
(六)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于2009年6月15日下午5:30前到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1、中学教师职位的招聘考试采取说课方式。
2、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学校会计职位的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二部分。考试采取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小学教师、幼儿教师职位的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二)考试时间、地点
说课、笔试的考试时间:2009年6月16日,地点:上杭县教育局。应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科目、内容:
1、中学教师职位的说课内容为上杭县普通高中高一上学期现行教材中的一个课时,备课时间50分钟,说课时间15-20分钟。
2、教育心理学教师和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学校会计职位的笔试内容为《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知识。
4、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
5、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的基础知识、新课程标准及教案设计。
6、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园工作规程》、《福建省幼儿园教育指南》和教案设计。
(四)考试程序:
1、中学教师职位的考试程序:
根据说课成绩(含按100分计的成绩和经县人事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按 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的,则需进行二次竞聘,择优聘用。
2、小学教师、幼儿教师职位的考试程序:
根据笔试成绩(含按100分计的成绩和经县人事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按 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的,则需进行二次竞聘,择优聘用。
3、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学校会计职位的考试程序:
(1)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如果笔试的参加人数不超过相关职位(专业)招聘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另定),方可进入面试。
(2)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按100分计的成绩和经县人事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参加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为合格方为有效。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3)如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上述要求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
(4)根据考试的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按上述比例计算),按 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各职位(专业)的体检考核对象,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作为考核对象,相关职位(专业)确定的体检考核对象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以笔试高分者为先。
4、相关职位(专业)本县生源毕业生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或本县生源毕业生笔试、面试不合格的,按剩余招聘名额计算县外生源毕业生的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
5、笔试(说课)、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县教育城乡网”的公告公示栏目(网址:ww***net[点击查看])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与考核均由上杭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体检:
1、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上杭县教育局通知。
2、体检内容
体检参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核对象为2007及2008年毕业生的,如个人人事档案在外地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20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上杭县教育局,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对象为2009年毕业生的,由上杭县教育局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出具调档函,考核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上杭县教育局,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六、聘用程序:
1、上杭县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各职位(专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ww***.cn[点击查看])和“上杭县教育城乡网”的公告公示栏目(网址:ww***net[点击查看])以及上杭县人事局、上杭县教育局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相关职位(专业)招聘人选,由上杭县教育局确定职位(专业)招聘人选的安排意见。
3、由上杭县教育局将已确定安排意见的招聘人员的有关材料报上杭县人事局审批。
4、经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或调配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5、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6、招聘人选从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因本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7、招聘人选为2009年毕业生的,待正式毕业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招聘手续。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中学教师、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中专教师和学校会计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所招聘人员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享受与本单位同条件人员的相同待遇。
中学教师职位的招聘人员安排到农村中学任教,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位的招聘人员安排在城区完(高)中工作,职业中专教师职位的招聘人员安排在县职业中专学校任教,学校会计职位的招聘人员安排到大型学校担任会计工作。
2、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受聘人员的管理与待遇:
受聘人员不列入编制内管理,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小学和乡镇中心园任教。从2009年9月开始由县财政局按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拨付聘用工资,并由县财政局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拨付城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金由用人单位给予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负担部分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在我县小学(幼儿园)连续聘用一期(3学年)后,由县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及择优选聘的原则,按70%的比例正式招聘为编制内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余30%未被正式招聘为编制内小学、幼儿园教师且在聘期内考核合格的,如当年我县还需编外聘用小学、幼儿园教师,可优先聘用,并将这部份教师数列入今后转编考试70%聘用名额的统计基数。
2009年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一聘三年,聘用时间从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八、其它: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规定处理。如在办理调配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前发现并查实属于不得招聘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相关职位(专业)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发现并查实属于不得招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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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转自高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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