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08、2009年毕业)及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所报考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本专业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教师岗位,如被录取,在一年以内须取得本专业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⑵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⑷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见《2009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另请查询黄冈市人事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黄冈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4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和缴费办法:报名网址为黄冈人事培训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具体办法见《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及缴费办法》。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2009年6月1日至14日下午5点,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黄州区东门路33号发展大厦2楼)。
3、报名费用:按照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4、报名要求: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印证岗位条件的其它证件及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报名(报名登记表可现场领取或在网上下载)。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持上述证件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资格确认。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由招考组织机构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资格审查合格和资格确认通过的人员,请于6月25至26日到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自愿原则确定是否参加笔试,不参加笔试的可直接进入面试,但同一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笔试人员。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40%,专业基础知识60%计算。具体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相关的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处理和写作,其中,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还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相应学段《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