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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5-2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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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事业发展,优化队伍结构,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人员素质,增强机构活力,根据省人事厅鲁人办发[2009]62号、省卫生厅鲁卫人函[2009]6号等通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简介

在山东省立医院放射科基础上,1975年3月19日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成立,现已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医学影像学诊断、介入治疗、科研、教学和培训基地。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位于山东省立医院院内,承担着省立医院放射科任务和全省乃至周边地区的医学影像指导、会诊中心的任务。

我所现有职工272人,其中高级职称110人,中级职称90人,有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3名(山东大学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潍坊医学院)、硕士生导师48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4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泰山学者岗位"特聘专家1名,在省级专业学会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有12人。下设15个业务科室和10个职能科室。其中,"神经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为山东省医药卫生行业重点学科,2007年11月份,"神经放射学"专业被山东省委组织部设立为"泰山学者岗位"。2008年,"山东省心脑血管疾病诊治重点实验室"在我所设立。建所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出版专著47部,鉴定科研成果69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26项,获国家级专利24项。

我所现己拥有百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50余台(套),千万元以上设备10台(套),固定资产逾3亿元,始终保持着拥有世界最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是两个"全国实用介入技术推广培训中心"之一。先后被授予"省直文明单位"、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省卫生厅"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卫生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先进集体"、"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省总工会"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国妇联"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省妇联"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2007年12月份,我所被山东省文明办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按照《山东省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规定,根据岗位需要,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专业、范围及条件

(一)专业、学历及人数:根据单位编制、工作需要、队伍结构和省人事厅下达的人员计划增减安排意见等情况,我单位2009年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影像学专业博士研究生3名,其中超声诊断1名、放射诊断1名、放射技术1名。

(二)范围: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条件:根据招聘工作岗位性质、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刻苦钻研和开拓创新精神。

2、忠诚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其他条件均要完全符合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鲁人发〔2007〕22号和鲁人办发〔2009〕62号文规定的有关条件及具体岗位要求。

三、考试办法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山东省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的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采取简化程序,按实际人数先进行面试答辩、再进行考核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选,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6月15日。

四、考试办法

博士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团结协作与计划协调能力、反映应变与口头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参加面试人员实行考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成立由单位有关领导、专家组成的面试委员会。评委独立评分,考务人员统计评分结果,每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进行考核、体检。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单位初审,将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等额进入面试程序,入围面试的人员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个人简历、科研成果、医师资格证与身份证复印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应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同时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审查通过人员由本单位发出面试通知告知其面试时间。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后果自负。

六、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介时将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本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省人事厅、卫生厅的有关通知要求进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济南市经五纬七路324号

 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人事科

电话:0531-87937868

邮编:250021

E-mail:yanxia416@

联系人:于红

 

 

 

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没有伟大的意志力,便没有雄才大略。 -- 巴尔扎克 %YingJie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