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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科院所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6月12日前报名
根据2009年度增人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的有关规定,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09年度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
共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2人,专业详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志于献身农业科技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方式
根据鲁人办发[2009]62号文件规定,对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招聘。应聘人员参加各用人单位组织的面试,人事处负责宏观指导,并会同有关处室派员参加。博士学位以下的中级人员进行专业笔试,专业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棉花中心、果树所共2人),计算机岗位增加操作技能考试。专业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本简章在山东人事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同时在山东农业科技信息网上发布。
2、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山东农业科技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表邮寄或径送至招聘单位。
应聘人员递交个人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属择业期内毕业生,还需提交所在学校的推荐信或就业推荐表。于6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各用人单位。
3、资格审核
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将材料提交院人事处进一步审核,审查不合格人员说明理由,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并在网上公布。
4、考试
各用人单位成立由人事处及相关处室、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关专家组成考官小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心理素质、潜在能力等综合素质。
博士学位以下的中级人员进行专业笔试,专业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棉花中心、果树所共2人)。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根据省人事厅有关规定,各占50%计算总成绩。
5、考核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由院人事处统一组织考核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公示、签定聘用合同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院党委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的,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中级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
五、未尽事宜,按照省人事厅文件规定执行。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